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国家司法救助回访”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载体,持续关注救助对象在获得国家司法救助后的生活状况,对被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与被救助人建立长期联系,坚持案后常态化回访,关注被救助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工作学习情况、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踪巩固救助成果。

近期,巴彦淖尔市两级检察院控申干警对被救助的一名智力残疾未成年人苏某进行了回访,检察官们详细询问了苏某家庭生活现状及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了解到救助金全部用于苏某上学开支,并且其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已经开始学习按摩技能,检察官叮嘱她要踏踏实实学习,鼓励她克服困难,学习好技能,将来能自食其力。

随后,又对另一案件的一名因案致残的被救助人王某某进行了回访,详细了解王某某身体状况、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并给予心理疏导,鼓励她克服困难,身残不能意志残,要积极做好康复训练,争取早日康复。期间,又对被救助的一名植物人王某进行回访,其呈植物人状态,一直瘫痪在床,每天需要插入氧气维持生命,其丈夫失业在家专门进行照顾,通过与王某的丈夫进行交谈了解了王某的身体状况、家庭生活现状及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被救助人王某的丈夫对检察机关一行回访表示真挚的感谢,“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同志对我们家庭的关心帮助,四万元救助金给我们解决了现实的困难,谢谢你们!”

今后,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多种形式的跟踪回访,巩固司法救助工作的成果,为巩固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体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