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工作部署,强化公诉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7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莅临巴彦淖尔市,针对一起被告人不认罪的故意杀人案件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文博全程参与,巴彦淖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活动。
实战淬炼见真功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讯问,依托多媒体分组举证质证,并当庭播放关键性证据,充分还原犯罪事实,揭示了被告人不如实供述、不认罪悔罪的态度。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针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充分发表公诉意见,逻辑清晰、证明有力,并结合案发原因、本案的危害性开展释法说理,引人深思。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有理有据予以答辩,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精准把脉开良方

庭审观摩结束后,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出庭人员对案件庭审的过程进行全面复盘,深刻剖析了在庭审履职、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表示将通过强化法庭能力、深化专业知识学习增强自身能力建设。

受邀的巴彦淖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逐一发表点评意见,一致认为,公诉人论证清晰到位,通过在案证据有力地击穿被告人谎言,凸显案件本质。本次庭审既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也是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出庭人员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充分发挥“质检员”作用,对该案进行深度评议,围绕庭前准备、法律文书制作、庭审应对、法庭教育、庭审礼仪等方面全方位深度扫描,认为本次庭审中公诉人庭审礼仪规范、举证质证条理清晰、临场应变能力较强、庭审整体效果突出,在充分肯定出庭公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优化公诉能力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以评促改提质效
张文博在作总结讲话时强调,庭审是检验公诉能力的“试金石”,评议是锻造检察铁军的“磨刀石”,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听庭评议为契机,正视不足,补齐短板,苦练内功,持续强化公诉人专业能力建设,切实把评议成果转化为规范办案、促进业务、提升质效的实际成效。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坚持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活动,以实战见真功,以评议提质效,不断提升全市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以高水平的检察履职助力巴彦淖尔市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