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2026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公布如下。
2026年第二季度,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9件。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10件,占比10.1%;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89件,占比89.9%。
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坚持“逢问必录”,构建全民知晓、全员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筑牢公正廉洁执法司法坚固防线,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