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程序和名额,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查,现将1个候选先进基层检察院、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478-8918006、8916702(传真)
附件:
附件1:推荐对象名单.doc
附件2:推荐对象简要事迹.docx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