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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19-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  日在巴彦淖尔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复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修正的宪法颁布实施元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政治保障、强化职能、狠抓规范、力推改革、强基固本、创先争优”为工作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我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奋斗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决做到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坚守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对于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安排和重要案件办理,均及时向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和地方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争取领导和支持,一年来,向市委书面请示报告工作11,为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讲党课、中心组学习、系统轮训、网络培训、专题研讨、专题讲座、支部学习、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在所在支部讲党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4次,中心组成员撰写理论研讨文章等20余篇。 

  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完善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党组工作规则》、《检察院工作规则》等制度,年内共召开党组会38, 重大工作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支出和重要案件都经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市院领导班子已连续10年被评为实绩突出或优秀档次。 

  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清除周永康等人流毒影响广泛开展学习郭建平先进事迹,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与全体干警签订纪律作风建设承诺书,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会议,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检察人员禁酒令》,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完成对磴口县院巡察和“回头看”,开展了对临河区院的巡察工作。 

  下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针对人员转隶和人员调整等情况,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和党支部改选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机关党委书记。建立了支部党建活动室,完善党费收缴登记制度,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保护母亲河等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找准着力点,努力提升服务和保障大局的水平 

  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检察机关的基本工作原则。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市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助推全市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和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努力促进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能力。 

  全力推进平安巴彦淖尔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85人、提起公诉1781人。加大对影响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案件273件,办理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案件240件。 

  积极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依法严肃惩治危害扶贫资金管理等犯罪;不断完善细化检察机关对口精准扶贫措施,市院被评为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市院选派驻村干部荣获“优秀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0.5万元。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3240人,提起公诉58100人,乌前旗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保护乌梁素海”工作事迹《检察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继续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启动立案监督程序1317人;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30件,督促相关部门或个人清理了河道、垃圾,拆除了行洪区内的违章建筑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级院都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扫黑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成立专门办案组,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一年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刑事犯罪嫌疑人139人,起诉81人,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线索21条。办理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包头市郭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以孟某某为首控制垄断临河地区韭菜市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黑案;以兰某某、张某某为首控制五原、中旗沿线的运砂路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涉黑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在专项斗争中,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关于建立公诉环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和宣传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机制。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法治建设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工作,邀请律师参与案件18件,有效化解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工作,组织公开审查答复会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两级检察长都担任了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46次,通过“两微一端”的平台推送“以案释法”、“检察官微普法”作品249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丛书(蒙古文)》送基层活动,累计向使用蒙古语的单位和群众赠送丛书6660册。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243,办理了神华宁煤集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甄某某、赤峰市政府原副市长于某某、呼和浩特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某某等一批大要案件。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包括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某某,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长杨某某等大要案件。另外,还办理了全区首起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案件。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公安机关该立不立、不该立却立案件67件。针对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36件、提出检察建议52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61人、不起诉147人,追诉漏罪55人、追诉漏犯113人。发挥抗诉对审判活动的刚性监督作用,共提出和提请刑事抗诉18件、民事行政抗诉8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已羁押案件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4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5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7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对民事执行中的违法违规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6件。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94件。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市共立案243件,发出检察建议232件。乌前旗院办理了全市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自治区院组织了全区观摩。临河区院办理的收缴国土出让金案,国土部门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国土出让金清缴专项行动,共收缴土地出让金3.5亿余元,实现了“一案带动一类问题的集中解决”,该案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危害食药品等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立案93件,提出检察建议66件。 

  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立了未检检察官办公室、未检办案组等组织,开展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五原县院与该县某热力公司共同创办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乌中旗院在蒙古族学校建立我市首家蒙汉双语“校园模拟法庭”。 

  四、坚持“规范立院”不动摇,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有力抓手,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依托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完成对37件案件日常评查,对旗县院的115件公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加强流程监控工作,开展对公诉等4个部门共688件案件的流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提出整改建议。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开展自查。强化对下指导检查,对各基层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检查,梳理出4大类14项问题,并向各基层院反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各基层院高度重视,均进行了整改。建立“曝光台”和“个人执法档案”,对发生的不规范问题在机关内网曝光并记入个人执法档案,倒逼规范司法。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把受人大监督、向人大负责作为基本要求,积极争取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对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保证落实到位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把接受监督的工作做在平时、做在日常,通过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年内,两级院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活动36次,市院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2件。 

  五、大力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收到实效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落实各项检察体制改革措施作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改革部署,以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的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完成两级院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择优选升工作,两级院按期晋升91人,择优选升47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后检察人员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完成检察官职务等级工资套改工作,做好了内设机构改革的准备工作。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审查把关,对不符合审判标准的案件依法退回补充侦查796件。强化审前主导、把关、过滤作用,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61人、不起诉147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强化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开展公诉人出庭实训评议及观摩活动,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列席同级人民法院的审委会16次。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制定关于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和违纪违法线索通报移送工作的办法》、《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市院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29件。 

  六、始终坚持强基固本,下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的根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机关支持,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持续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委支持下,市院提拔科级干部7人,调整科级干部5人。下力解决人员断档、短缺的问题,两级院新考录13名公务员,拟新入额19名员额检察官,与10名政府购岗人员续签了继续聘用的合同。加强学习培训,全市410人次参加各类培训举办了公诉人岗位技能竞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司法警察体能技能培训。在全区竞赛中,荣获公诉人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首届全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组织奖”,3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区公诉业务标兵”、“全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另外,有6名同志被自治区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名同志被自治区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加大典型培树力度,郭建平同志被临河区委、市委追授为全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持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研发绩效考核管理智能系统,实现了智能化考核,做法被自治区院肯定。推进信息化在检务保障方面的建设和应用,启动分级保护项目、档案数字化项目、移动检务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建成远程出庭系统,购置办案用无人机等装备,改善了办案条件。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会议,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剖析,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立案1人。强化检务督察工作,细化督察内容,对执法办案、事务管理、检风检纪等项目实行全面督察,对两级院窗口部门接待、着装等进行明察暗访,持续整治“庸懒散、粗拖浮”等问题。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院“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临河区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临河区院、乌中旗院侦监科被自治区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总结提炼院训,成立检察官文联,完成检察官协会换届,建设荣誉大厅和书画、摄影展厅,以文化凝心聚力。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效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科学、系统谋划全市检察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前瞻性研究不够深入、全面;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发展不平衡,各基层院、各业务条线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专业人才短缺,检察人员断档、案多人少的矛盾未得到根本解决,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青年骨干、拔尖人才缺乏等实际困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不断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建国70周年,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开始施行。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工作主题,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规范立院”为基本要求,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重,不折不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为我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突出位置,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队伍、解决检察实践中的问题,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 

  二是坚定不移聚焦大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常态化机制,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要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努力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新需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着力解决老百姓最恨最怨最烦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定不移做强监督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更新监督理念,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检察院组织法》,保持加强检察监督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努力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重,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突出专业化建设,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切实增强监督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检察机关机构改革,稳妥设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建设,优化刑事检察部门设置。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规范立院”的要求不动摇,注重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业绩考核管理系统,不断健全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积极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五是坚定不移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化智慧检务的运用,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好形式多样的培训和研讨活动,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从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入手,深入开展创新创优,努力打造工作亮点,推动各基层院的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六是坚定不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机制,让检察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评议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通过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调研和专项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直接联系和经常性联系等方式,把接受监督工作做在平时,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了检察机关新使命和新机遇,我们决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奋斗目标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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