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飞航,女,汉族,1979年11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2004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政协巴彦淖尔市第五届委员、常委。先后获得“全区人民满意检察官”、“全区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突出委员等,撰写的多篇论文获自治区级奖励。

徐飞航从检20年,任旗政协委员8年,市政协委员、常委3年,她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以满腔热情践行着政协委员履职为民的光荣使命,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为民情怀与责任担当。
一、聚焦协商建言做人民幸福生活的发声者
2013年,她首次当选杭锦后旗政协委员就给自己定下目标:“我将发挥好政协委员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用心建言、用情履职,利用好政协委员和检察官的双重身份,办理好每一个案件、撰写好每一个提案,不负一名政协委员和检察官的责任担当。”工作中她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深入基层调研,就推进协同发展、改革创新、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广泛协商,提出大量建设性意见建议。2022年她调整到市检察院工作,当选为市政协委员、常委。平台更高了,她对自己的要求也更严了。主动请缨担任市政协社会科学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工作站第二工作组组长,在市政协领导下,服务民营企业个案咨询4次,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宣讲10余次,助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市政协组织的优化营商环境和“温暖工程”专题调研,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并在市政协常委会上作了专题发言;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尊宪崇法、与法同行”宪法日主题活动,为临河区民营医师协会进行了宪法讲座和现场咨询。主动联系市政协专委会领导并汇报工作,争取市政协支持,为促成“政协+检察”机制建言献策。经常性参与市政协组织的同心讲堂、读书活动及二十大精神学习,并积极发言谈心得体会。参加加强全市网格化管理专题协商,围绕治理难点、热点、堵点想可行之策、建可行之言;撰写的《关于加强全市林地草原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民间借贷利息税征收的建议》《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建议》等提案被采纳并得到有效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做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她从事刑事检察多年,办理案件200余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主办的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姚静义等人特大涉黑案件1件24人。系该院建院以来办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案件最为复杂、影响最大的案件。从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到终审判决,历时三年,加班加点阅卷、写审查报告、讨论案件到深夜,带领团队攻克案件难点,最终24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
调整到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后,她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工作经验积累,以快速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她戏称自己的工作状态以前是“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现在是“忧国忧民、胸怀天下”。虽然是戏言,也正是她工作态度的真实写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眼于维护公共利益,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虽使命光荣但责任重大。作为三级院一体化办案组骨干检察官,在自治区院专案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巴彦淖尔市两级院办理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案。共立案办理153件,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协同推进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案中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21次,开展流域河湖“清四乱”专项督查10次,与各职能部门书面往来函询及征求意见35次。参与办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监管案件两件,实地调查并与当地政府、水利部门进行交流座谈,督促两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地下水超采问题,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
她善于通过办案总结提炼形成了多篇调研成果,为检察办案实践提供了有价值参考。通过办理多起信用卡诈骗案,经过分析总结撰写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刑法规制之价值重构》一文,获评全区检察机关调研成果三等奖。通过审查多起假冒河套酒业产品及商标刑事案件,从中发现此类案件查办中的问题,撰写了《查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存在问题及对策》一文,超前提出了试行在重点企业派驻检察室,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充分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为当地支柱产业保驾护航。参与研究的课题《检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被自治区检察院立项。
法治信仰坚如山,初心不渝事竟成。徐飞航将“政协委员”和“检察官”两个角色相互糅合,相互促进,把在检察工作中发现的社会问题转化为政协提案,将政协委员的社情民意和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通过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献务实之策,尽惠民之力,用实干践行着“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忠实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