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5年2月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公正行使检察权,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稳定统一,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及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地方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对徇私枉法等14个罪名的侦查权。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官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可分别就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属于1个独立预算单位。下设一个事业编制机构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务服务保障中心。该中心经费在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经费中编制,不独立编制预决算。
(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部室局。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政法编制83人,实有80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3人。退休人员70人,抚恤人员2人。
(二)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703.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6.86万元,增加3.25%,增加主要是由于2025年我院新增考录6名公务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支出预算3703.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6.86万元,增加3.25%,增加主要是由于2025年我院新增考录6名公务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370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3.08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370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08万元,占比55.55%;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主要保障人员工资、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及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邮电、劳务、取暖、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1646万元,占比44.4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力保障我院检察业务办案、检察装备、信息网络建设科技强检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政拨款收支预算3703.08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03.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86万元,增加3.25%。增加主要是由于2025年我院新增考录6名公务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3296.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2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检察业务办案支出及检察装备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2025年我院新增考录6名公务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纳。增加主要是由于2025年我院新增考录6名公务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86.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增加原因为2025年我院新增考录6名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6.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增加原因为2025年我院新增考录6名公务员,公积金缴纳也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5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9.46万元、津贴补贴617.33万元、奖金115.91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15.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93万元、医疗保险缴费56.30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3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万元、住房公积金146.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3.04万元,较上年增加110.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考录6名公务员,2025年预算中增加新考录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保险等经费,支出预算增加;公用经费24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2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0万元、租赁费2万元、物业管理务费23万元、取暖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18.77万元、福利费26.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52万元,其他商品和福利支出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及职工福利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4.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22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41万元,减少17.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预算相同,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5万元,和上年预算相同,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27.22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07万元,减少21.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9.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27.22万元,减少58.1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22万元,增加58.13 %,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报废了4辆执法执勤车,2025年有购车需求,预算中包含两辆车的购置资金,故预算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比上年执行数相同。总体来说,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减少原因主要是我院公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45万元,增加5.4%。主要原因是我院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计提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1%,主要原因是我院2025年政府采购设备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我院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货物预算175.17万,主要是我院各类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万元,主要是我院物业管理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印刷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我院共有车辆14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3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主要是绩效管理与决策平台,远程庭审系统,案件审查电子系统、网络升级保护系统、2.0云桌面统一应用系统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共2个项目,分别是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13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3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装备需要,提高办案效率。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根据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45%。
具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兰图雅 联系电话:0478-891641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