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及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新要求,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立足行政检察职能,聚焦企业权益保障,坚持能动检察、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惠商安商的发展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2020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企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76件,提出检察建议67件,全部被采纳。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5件。2件案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是切实强化行政诉讼监督
着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
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对办案中发现人民法院审判结果存在错误和行政审判、执行中存在违法情形的,积极监督、精准监督、依法监督。坚持能动监督理念,强化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坚持穿透式监督理念,透过监督行政诉讼活动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同时,认真总结土地执法查处、林草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经验,以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全区检察机关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及各基层院立足本地实际开展的“小专项”活动为重要抓手,加大办案力度,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同时,强化对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针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认真审查、调查核实行政机关执法和依法行政中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改进,并加强跟踪监督,督促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落实整改,维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
如:乌拉特后旗院办理旗人民法院在旗环境保护局与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发现旗人民法院存在要求申请执行人“二次申请执行”的违法情形,另外发现4起案件也存在相同违法情形,向人民法院提出类案检察建议,使有关案件快速进入执行环节,从根本上推动消除上述问题,既减少了讼累,又节约了时间成本和执法司法资源。
磴口县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某行政机关在办理某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执行处罚案件中,存在怠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后,及时回访,督促其积极履职。同时帮助企业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提升司法认同感,依法依规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护航民营企业行动中“严管也是厚爱”的执法理念,通过办案有效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围绕市场主体开展诉源治理
努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在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对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进涉企纠纷诉源治理。
如: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中,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将重点放在为当事人建立沟通渠道,促成三方达成共识上来,成功化解该起年限超过5年的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案件,该案入选自治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杭锦后旗检察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办理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全区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磴口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某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时,依据该院与人社局签订的协作机制,受邀参与办理,该院及时成立专人专班开展调查,与县人社局负责本案的工作人员多次面对面交流、调取该案相关材料,实地走访欠薪企业,充分调查核实案件基本情况。后经磴口县检察院、县人社局与欠薪企业三方协商,由劳动仲裁部门出具劳动仲裁调解书,为28名农民工讨回39万元工资。
三是构建完善长效机制
以制度保障服务效能
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以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着力点,细化各项服务措施,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协作保障机制、检察建议机制、普法宣传机制等工作举措,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磴口县院、乌拉特前旗院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原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工商联的沟通,联合会签《五原县人民检察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工作制度》,对7个方面工作机制进行了细化,规范了17条具体工作举措。
四是密切检企联系
营造社会氛围
不断延伸检察保障触角,帮助企业明确法律红线和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经营,着力营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
如临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走访了内蒙古恒丰集团银粮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元宽食品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详细询问了解企业经营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风险、企业法律顾问聘用情况以及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等内容。并且安排值班律师为民营企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矛盾和纠纷,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维权。
磴口县检察院联合县人社局深入企业内部就企业欠薪问题召开了座谈会。充分考虑到企业实际困难,共同探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办法和举措,积极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送法进企”。另外,该院行政检察干警走访了磴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深入座谈交流,宣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介绍检察机关职能职责,现场解答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
乌拉特后旗检察院行政检察干警实地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运用座谈、发放宣传册、答疑等方式,结合该旗境内主要的化工企业、工矿企业、金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四类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其量身制作了法律宣传手册并进行发放,为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五原县检察院在县非公经济服务中心设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室并正式揭牌成立。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及时优先受理涉企案件和诉求。继续推行院领导联系企业制度,通过定期到企业走访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危纾困。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介绍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和权限职责,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受到企业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运用好“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成果转化,继续强化行政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行政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