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主 页    机构设置    检察动态    检务公开    队伍建设    图片新闻    检察文化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
控告须知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范围

1、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刑事案件中有违法行为的控告; 

2、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情形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3、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有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情形之外的违法行为提出的控告; 

4、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情形,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5、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具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或申诉;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二)请根据上述受理范围进行控告或申诉。 

(三)请留下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等。

(四)请不要重复控告或申诉。 

 

 

 

 
 本院动态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两会看检察丨一图读懂巴彦淖尔...
·市检察院召开2025年度机关党支...
·警心向检 薪火相传丨巴彦淖尔市...
·喜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两起...
·强化“三个规定”制度执行 全面...
·深悟全会精神 赋能法律监督——...
·宪法宣传周丨精彩呈“宪” 法润...
 检务公开  
·最高检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
·“述”说耕耘风采 “职”为蓄势...
·最高检发布第六十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群众...
·最高检发布“益心为公”志愿者...
·关于对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拟递补聘...
专题专栏
接受监督
 检察实务  
·知识产权宣传周丨巴彦淖尔市人...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
·联动“益路行”,共筑食药安全...
·研判分析明思路 强化督导抓落实...
·锚定目标谋新篇 凝心聚力提质效...
·强认识 抓落实 促提升——巴彦...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强...
·晾晒比拼述成绩 互学互鉴共提升...
 友情链接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015000 服务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