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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信访群众心中的“好闺女”
时间:2025-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她的话总能说到群众心里去,年长的来访群众习惯喊她“好闺女”。她就是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控告申诉和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张月,曾荣获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等荣誉,所在部门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024年9月,张月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

向下扎根,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她都不跟我娃过了,还霸占着我的房子,那可是我种地一分一毛攒下的血汗钱啊!”2023年5月的一天,72岁的赵某情绪激动地来到唐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几句话。

“您坐下慢慢讲。”张月将一杯热茶双手递给赵某。

这是一起重复信访案件。赵某在1999年出资4.5万元为儿子儿媳购置一处婚房,并书面约定房屋归二人共同所有,但不能转让或卖给他人。2007年11月,其儿子儿媳离婚,赵某以房屋所有权应归还自己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不支持赵某的诉求。赵某难以释怀,来到唐河县检察院申诉。

张月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是,如果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经过反复思考,张月决定帮助赵某解开心结。

张月和办案组干警多次走访赵某,了解到赵某的儿子在离异后离家出走,十余年来的奔波信访、抚养孙女,令其身心俱疲。

张月依据法律规定和乡俗民情对赵某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其解开心结。渐渐地,赵某的情绪从抵触对抗逐渐转化为接受认可。针对争议房产归属问题,张月从赵某的亲情关系着手,多次组织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和解。赵某儿媳给予赵某一定补偿,房屋产权归赵某儿媳所有,赵某当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

鉴于赵某经济负担过重,办案组协调民政部门帮助赵某申请了救助金。随着帮扶措施的逐项落实,赵某感激地对张月说:“我从未见过像你这么好的闺女。”

向上生长,把司法救助和大数据连接起来

张月思维活跃、热爱探索,凡事要弄个透彻。

在长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张月发现,检察机关常处于“想救助,但不知救助谁”的被动局面。司法救助金要发到最需要的人手中,这是张月内心的执念。

2022年11月,唐河县检察院数字办案中心建成。“大数据、信息共享、部门协作……”看到这些新鲜的字眼,张月脑子灵光一现,将司法救助和大数据连接起来,许多难题将迎刃而解。

张月通过请教同事、上网查资料,学习了数字办案相关知识,随着认知的不断拓展,其设想也一步步具体起来。2023年3月,张月所在办案组跟技术部门沟通合作,共同研发了司法救助及特殊群体社会救助法律监督模型。

高某就是通过数据模型碰撞发现的司法救助对象。2019年,高某的儿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身亡,肇事方吴某以没钱为由不肯履行赔偿责任。后来,高某的丈夫离世、儿媳妇离家出走,留下两个年幼的孙女,高某疾病缠身,生活陷入困境。张月在发现该线索后,与同事展开走访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5月,张月和同事不仅帮助高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而且找到肇事方吴某,经过释法说理,吴某支付高某5500元赔偿款。随后,张月又联系县妇联,通过“春蕾计划”为高某的两个孙女争取生活补助,切实为一家人解决了一些生活困境。

司法救助及特殊群体社会救助法律监督模型上架以来,该院各部门共享线索180余条,开展司法救助72件78人。

向内求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张月要求自己严守司法办案纪律,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力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平正义。

2022年10月,张月在参与办理付某、杨某强奸、强迫卖淫案时发现,被害人未满14周岁,案件的关键在于能否认定刘某等人明知嫖宿的是幼女。为此,张月与办案人员对在案证据反复研判,最终认定刘某等人应当能够根据被害人幼小的体貌特征判断出对方系幼女,其主观状态系明知。而刘某等6人嫖宿幼女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应当立案但未立案。唐河县检察院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立案。最终,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6人相应刑罚。

对于公安机关未认真审查在案证据,遗漏明显犯罪嫌疑人等办案质效不高情况,该院发送检察意见督促整改。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开展旅馆行业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共发现管理不规范、入住登记缺失的酒店、旅馆7家,有力防范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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