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至7日,自治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吕永华率领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杭锦后旗检察院实地调研指导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6日上午,调研组与两级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办案人员进行座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云志宏主持会议。第三检察部从法法衔接、监检衔接制度落实、队伍专业化建设、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运行、政策把握与法律适用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近三年工作基本情况,并结合工作开展中的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提出亟待解决的矛盾与困惑,简要介绍了下一步工作开展思路。各基层院与会代表,围绕职务犯罪检察调研主题与实践争议焦点进行了补充发言。
6日下午,调研组与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第三、第四检察部代表召开座谈会,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听取各办案单位、部门在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方面的意见,就涉案财物移送、先行拘留执行衔接、审判活动监督等协作配合问题交换观点。7日上午,调研组赶赴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与当地公、监、检、法展开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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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成效,对监、检、法协调高效的工作合力予以高度评价,并对工作深入开展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坚守依法规范底线,多方面考量案件办理效果。
职务犯罪检察案件办理中除了要准确把握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法定量刑情节,要更注重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
二是强化内外联动,横向配合默契高效。
要跳出固有就案办案思维,充分发挥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作用,确保全流程信息沟通顺畅。多种形式虚心听取各方有益意见,拓展思考问题角度,案件定性全面准确。
三是信息发布准确合规,及时推广前沿经验。
要严格案件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案件基础信息及诉讼节点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重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培育,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亮点及时报送推广。
四是双向驱动,实践推动理论创新。
监察体制改革可供探讨、研究、完善的内容还有很多,要充分发挥巴彦淖尔的人才、制度优势,围绕渎职因果关系认定、小额受贿审查、违纪违法界限判断等纷繁复杂的实践难题,撰写调研分析报告,用理论摆脱实践困境,用实践助力理论推陈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