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 2017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巴检党组发〔2018〕6号
2017年,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届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大局,忠诚履职尽责,切实履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狠抓司法规范化精细化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支持配合国家监察制度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推动市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为弘扬正气,激励斗志,经全院各部门推荐、民主测评,并报请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予以嘉奖通报:
一、2017年度先进集体
办公室、政治部、侦监科、公诉科、案管办
二、2017年度先进工作者
李浦睿、范利敏、李京、武东愿、王云翔、甄磊、李天欣、侯瑞、张静、周斌东、李树霞、吕晋蒙、张轩宇、张迎进、张雪姣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广大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和改革创新动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巴彦淖尔“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党 组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