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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璇:欣逢锐时正当潮
时间:2023-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行政检察官既要善于在法律的思维下抽丝剥茧理清是非,更要心怀民生。

郑璇(中)正在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

还没走进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办公室,在楼道里就听见一个铿锵有力的女中音在安排工作,吐字清晰,语速急促。

“您好,我是郑璇。”见记者进门,郑璇微笑着伸出手来迎接,嘴角带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一照面,眼前的这位女检察官就给记者留下既爽朗亲切,又坚韧果敢的印象。

2010年,郑璇考入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后进入临沂市检察院工作。从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她深耕细钻,指导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今年5月,郑璇获得“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老大难”变成了“宣传员”

“在行政检察案件中,有时候问题的症结并非法律适用,而是当事人因多年诉讼而形成的心结。”郑璇说。

从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郑璇面对的大多是历经多年诉讼、心有怨气的“老大难”当事人。2021年初,郑璇受理了一起因为强制拆除板房而引发的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案件标的额并不大,法院也已确认S县某街道办事处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但对当事人高某有关赔偿的请求却以“没有证据证实”为由未予支持。

郑璇在翻阅卷宗时发现,该案诉争已长达7年之久。“高某与我们街道因拆除板房一事已经打了多年官司,中间也不是没有协商过,但他的诉求金额较高,与实际损失不符。高某有司法工作经历,代理过多起诉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信访风险也很大。”在对该案调查核实的过程中,街道办负责人向郑璇道出难处。

郑璇通过调查发现,高某单独就赔偿事宜向区法院提起的赔偿之诉被以重复起诉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二审程序正在进行中。且因高某未能提供新证据,二审法院拟裁定驳回。

如果高某再次被驳回起诉,这个案子不就进入了死胡同?为了避免程序空转,郑璇决定对该案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当地检察院共同开展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厘清赔偿数额、促成双方和解上。

“老高你看,这是我们调取的材料,这是你在拆除当天的报警记录,那时你口述的财产损失金额为1.44万元。我们也对比了拆除现场的照片,价值基本相符。但你在诉讼中提的主张却是26万元,你对此没有证据证实,法院对你的诉求自然无法支持。”郑璇耐心地对高某摆事实、讲法理。

“打了这么多年官司,我们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法院都已经判决街道拆我家的房子违法了,怎么就不能给我们赔钱?”高某的儿子质问。

“我很能理解你们的心情,毕竟一场官司打7年,付出了太多的精力。我仔细甄别了现场照片,也对照了当时报警记录中涉及的财物,能够证实被损毁的电脑、打印机未计入报警时所主张的物品中。这些属于合理诉求,你们可以以此为基础与街道好好协商。”郑璇一边安抚高某一家人的情绪,一边提出解决方案。

为更好地打开高某一家的心结,2021年6月2日,此案的听证会如期举行。行政机关公开承诺在五日内将赔偿款打至申请人的账户中,高某当场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双方均对案件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检察官帮我了结了多年的心事,我这个案子不是什么大案子,但是检察院却这么重视,让我得到了合理的赔偿,谢谢你们!”听证会现场,高某非常感动。听证会后三日,高某收到了赔偿款,这起历时7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彻底化解。

聊完这个案子,郑璇笑着对记者说:“这个案子还有后续故事呢。”今年1月,郑璇接到S县检察院的电话,她指导该院办理的“某民营医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入选了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您猜咱们这个案子里民营医院的负责人说了什么?”该案承办检察官兴奋地告诉郑璇,“医院负责人认识高某,碰到难题的时候他咨询了高某。老高告诉他说,找检察院靠谱,所以他才来找我们申请监督的。”

“行政检察工作是兼具专业与情怀的事业,一名合格的行政检察官既要善于在法律的思维下抽丝剥茧理清是非,更要心怀民生。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小案件关乎大民生。只要用心,‘老大难’也能变成检察工作的‘宣传员’。”郑璇在办案笔记中写下了这段感悟。

监督300余万元欠薪支付到位

郑璇始终认为,作为行政检察部门,要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目的,就要深入剖析案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管理漏洞及监管机关尚未发现的情况,通过依法监督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2021年12月16日,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山东省某县人社局申请执行违法拖欠工人工资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入选。在谈到这个案例时,郑璇回忆起当年Y县检察院请示该案如何办理的情形。

“这个案子确实比较复杂。一是涉及不同的诉讼流程,既有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程序,又有后续相关企业提起的行政诉讼;二是涉及的农民工人数多达400余人,属于涉众型案件;三是案件中交杂公司与个人的工资责任分担纠纷及厂房租赁纠纷。对这种重大复杂案件,市级检察院要全程指导办理,确保办案质效。我们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梳理了办案思路,包括如何开展调查核实,如何做好风险防范,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监督等等。”郑璇说。

在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检察机关不仅促成工人代表与案涉公司就支付工资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中部分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形,同时,将调查中所发现的公司某管理人员伪造工人名单骗取工资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两级检察院打出的这一套“组合拳”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认可。

“前段时间我了解到,这个案子涉及的300余万元欠薪已全部支付到位了。这也是检察履职让农民工不再忧‘薪’的一个缩影吧。”谈及该案的办理结果,郑璇感到非常欣慰。

郑璇常说,检察监督的出发点不能仅局限于“我管”,而要促进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都管”,使其各司其职,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年,最高检启动“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临沂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履职过程中继续将农民工群体作为重点群体予以关注。其间,郑璇指导J县检察院从支持起诉案件中挖掘线索,针对建筑工程领域存在的违法挂靠、层层转包导致工资支付主体不明,进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督促该县住建局、县人社局依法履职,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联合走访等方式,凝聚共识,将检察监督自觉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以加强制度建设破解共性问题。该案因办案效果突出,入选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今年,郑璇又以数字赋能及行刑反向衔接职能深化为契机,指导H县检察院从办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入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行政检察案件开展类案监督,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问题向住建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助力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

“以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多想一步、深思一层,用‘圆规’式思维推动办案效果从点到线再到面一体进阶。”郑璇的办案笔记中又多了这样一段体会。

示范引领主打“高质效”

“业务精通、雷厉风行、做事利索,这就是郑璇给我的印象。”临沂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90后”检察官助理高山说,跟郑璇一起工作,就得主打“高质效”。

作为全市行政检察条线的“领头雁”,郑璇以身作则,带动全市行政检察办案质量持续提升,办案数量及业务评价也连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特别是今年以来,上级检察院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行了全面修改,郑璇带头深研细读,并结合临沂实际,起草制定了全市行政检察业务评价办法,通过发挥“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条线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质效。

作为业务精兵,郑璇十分看重精品、典型案件和标兵、能手的培树,2022年以来,她指导办理、推荐报送的案例中,有3件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对于年轻干警,郑璇总是倾囊相授。在她的提议下,临沂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检察业务培训及全市首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选拔和培养了一批条线骨干人才,在全省首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有4人次获得“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及单项奖,为全市行政检察业务水平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她又作为山东省检察机关“青蓝计划”首批结对人员的蓝方带教老师对沂南县检察院干警进行结对带教。

“作为蓝方带教老师,我会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作激发自己前进的内驱力,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的同时,不断精进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共学共勉、教学相长,实现共生共长。”郑璇表示。

“前路衔使命,检察工作欣逢锐时正当潮。”正如郑璇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感言中所说的那样,“竞赛已经落幕,新的征程即将开启。让我们在办案中锤炼、在竞赛中蜕变、在总结中成长,带着满满的收获,共赴行政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星辰大海!”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李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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