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会议分别表彰了38个“全国模范检察院”、59名“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并为105个先进集体、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内蒙古检察机关3个集体、6名个人分别受到表彰。其中,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孙凯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
“全国模范检察官”
“全国模范检察干部”
孙 凯(女)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勇立潮头、勇毅前行”,这是对孙凯同志忠诚履职的生动诠释。面对大要案,从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她带领办案组严审细查,反复推敲琢磨,保证所办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骇人听闻的杀人命案、上百公斤的贩毒大案、上级交办的职务犯罪要案……她所办理的千余起案件,件件都是铁案。自2004年4月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孙凯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忘我的精神状态,一直奋战在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