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实务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很多人在传,但真相是…?
时间:2018-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两天

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标题是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之间大家都在热传

 

文章称,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真是如此吗?

辟谣

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案例中,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其实立一份遗嘱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烦

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

立遗嘱是“触霉头”

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增多

在立遗嘱者中

已经出现了80、90后的身影

 

专家建议: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有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财产较多的人,比如企业家。

◆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有的老人忌讳谈死亡,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已不能立遗嘱了。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究竟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呢?

1、遗嘱的类型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谁不能当见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这几种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3、多份遗嘱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本院动态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召开“检察护...
·再部署再发力 推动数字检察与业...
·共赴“检校之约”:巴彦淖尔市...
·明方向 定任务 开新局 全市检察...
·交流互鉴 携手共进——锡林郭勒...
·优化完善检察业务质效计分规则...
·节后上班第一天 精神饱满开新篇
·严防“节日病”,敲响廉洁文明...
 检务公开  
·内蒙古2人被查
·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拟递补聘...
·涉嫌受贿!5名干部被决定逮捕
·内蒙古3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刘连...
·内蒙古一公职人员被“双开”
·【财务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公...
专题专栏
接受监督
 检察实务  
·创新简单刑案办理机制?提升轻...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大家...
·撰写案件审查报告重在“层层递进”
·自首情节是否属实要用好“五查”
·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
·用好内部数据 开拓数字检察“蓝...
·“三位一体”推动文物和文化遗...
·从四个维度推深做实长江生态检...
 友情链接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015000 服务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