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3月20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


听证会上,申诉人陈述了自己的诉求与理由,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和立案复查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审查结论和依据,细致阐明了法律适用以及原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被不起诉人认罪悔罪态度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承办检察官和申诉人分别就听证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经过公开听证,使申诉人零距离感受检察履职过程,充分感受到被尊重、被倾听,促使申诉人与被不起诉人当场签署了谅解协议,矛盾得到妥善化解。听证员现场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复查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化解双方矛盾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最终促成了本案的圆满解决。
本次针对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落实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新理念的扎实举措,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的生动缩影。通过召开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了沟通桥梁,不仅使申诉人情绪得到疏导,对案件处理有更清晰认知,更从源头上让其理解不起诉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促进双方矛盾化解,为修复社会受损关系提供平台,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听证方式,强化释法说理,努力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案件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