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9日在巴彦淖尔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撖 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自治区检察院部署,明确“三个不变、四个提升”工作目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化、在完善中提升。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中心任务,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以有力的检察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2人,起诉1608人,有力促进边疆稳定、长治久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恶势力团伙13人,同步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绝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为害一方。坚持宽严相济,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的,依法不批捕164人、不起诉401人;对确有认罪悔罪表现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38人,彰显不枉不纵的鲜明态度。深度融入诉源治理,向有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8件,进一步清隐患、防风险、堵漏洞。
积极护航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3人。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细化护企举措,设立“检察护企”工作室、助企维权联系点等6个,以能动履职为企业排忧解难,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依法稳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巴彦淖尔品牌”专项行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品牌的司法保护。河套酒业公司原职工贴牌出售“山寨”河套王,非法销售数额达到83万余元,市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以法治方式守护知名商标。
着力守护生态环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9人,立案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24件,督促修复损害林地耕地220.9亩,治理恢复水域面积502亩,追缴各类赔偿修复金466.5万元。积极参与乌梁素海流域水质改善工程,上下一体对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案件集中攻坚,立案办理乌梁素海流域公益诉讼案件153件,通过办案督促清除河湖沟渠内各类垃圾93.8吨,整改河道内非法占地3300平方米。某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对污水处理厂不达标排放监管职责及未按环评要求配套人工湿地,检察机关依法立案调查,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整改,并启动人工湿地项目建设。广泛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协作,加强执法司法联动,推动地下水超采、非法占用、毁坏林地问题监督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强化监检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31人,提起公诉22人,依法办理了梁景坤、杨志平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洗钱犯罪打击治理,临河区院在办理马某某等3人贪污案时发现苗某某洗钱犯罪线索,移送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苗某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市院挂牌成立检察侦查部,依法履行直接侦查、机动侦查等职权,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8人,有力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全力服务保障民生
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真正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用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9人,立案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74件,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心。杭锦后旗院对一起用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案,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力推动疫苗接种乱象问题整治。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36人,同比增加86.3%,震慑效果持续彰显。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拓深拓广司法救助,向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140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0.5万元,努力在检察环节兜牢民生底线。
用爱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0人。持续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6件责任主体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或督促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等方式,推动制度刚性落实。针对履职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主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促推“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严重的未成年人起诉53人,对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56人。不断擦亮“鸿雁未检”工作品牌,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各类普法活动220余场,开办网络法治“云课堂”30余期,让法治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萌芽。
用情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维权和诉讼能力弱的特定群体,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5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磴口县院运用“支持起诉+法律帮助”模式,成功办理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新获得社会救助保障。针对农民工、劳动者等重点人群,连续三年开展“为民护薪”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追回欠薪823.1万元,被最高检评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优秀特色小专项”。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杭锦后旗院对因车祸身亡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帮扶。该案被评为自治区“检护民生”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用心回应群众涉法涉检诉求。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对909件群众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61件到检察机关首访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案件,全部实行院领导包案,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通过“领导包案+精准办理+联调联办”三步法化解诉争,2件省级领导包案督查化解重点信访事项依法得到实质性化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检律定期会商及日常联络沟通工作制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增强法律监督质效
坚守宪法定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负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6816件,同比下降17.68%。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207件,纠正漏捕漏诉57人。针对侦查机关取证不规范、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868件。针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以“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依法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纠正脱管漏管31人。紧跟巴彦淖尔监狱投入使用节点,同步建成规范化、信息化派驻监狱检察室,全面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
全力做好民事检察。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求,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5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监督意见19件;对法院判决正确无误,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41件,强化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1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发挥公检法司协作优势,联合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件,让打“假官司”的付出真代价。多元推进民事纷争化解工作,市院对一起3家企业因合同纠纷长达5年的民事诉讼纷争,依法促成和解,困扰企业的“官司”划上圆满句号。
不断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88件。协同法院、行政机关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5件。五原县院在办理一起房屋征收领域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通过检法联调、司法救助等方式,“一揽子”化解一起历时6年的行政争议。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04人,防止当罚不罚。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注重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予以督促纠正,提出检察建议32件,促进依法行政。
精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嘱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3件,发出检察建议或发布公告349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或依法履行职责274件。对到期未整改的,提起公益诉讼16件,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黄河杭锦后旗段某河道内非法养殖问题持续16年未获彻底解决,影响行洪安全,杭锦后旗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4.5万平方米。该案获评全区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典型案例。
四、坚持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坚持政治建检、数字强检、管理优检、从严治检,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一年来,全市有61个集体8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区检察侦查工作优秀办案团队、全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行动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代表。
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成全员政治轮训。坚决支持配合巡察和政治督察,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打造“167党建与业务融提品牌矩阵”,开展“检护北疆·党建领航”党支部书记擂台比武,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有力推进精神提振、业绩提升、能力提高。
以数字检察赋能增效。持续推进“数字检察提升工程”,建成大数据法律监督中心,研发法律监督模型11个,应用法律监督模型成案160余件。市院研发“经营异常企业监督模型”,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或整改“空壳公司”、失信企业、经营异常企业29家。临河区院研发“判实刑未及时投监”和“看守所违规留所服刑”法律监督模型,对发现的违法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件,被监督单位全部采纳并整改。乌拉特中旗院研发“草原生态保护监督模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该模型在“京津冀+晋蒙”数字检察交流座谈会上展示推广。
以“三个管理”评优激励。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检察长带头落实检察业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决策和业务监督管理责任,审议案件113件。加强案件全流程动态监控,常态化开展重点案件评查、案件质量交叉互评,评查案件4605件,有效防范和纠治办案不规范问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通过招录、考录、竞争性比选等方式引进优秀人才46名,遴选入额检察官9名,适时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优化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以匠心打磨精品,11件案件获评自治区级以上优秀典型案例。
以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聚焦全市检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活动,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5件。一体抓实司法责任的认定、追究、惩戒,对1件不合格案件涉及的3名检察人员予以组织处理。
以基层建设夯基固本。大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通过定点帮扶、合作共建、互访交流等形式,推动司法理念、业务水平和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在地方党委的支持下,38名基层检察干警实现跨层级、跨地域交流,20名非公占编和10名超编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坚持文化强检、文化润检,以“忠法求实、明德笃行”为院训,打造文化长廊,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深化“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涌现出五原“检小葵”、乌拉特前旗“前检·莫尼”、乌拉特后旗“驼背检察”等基层检察工作品牌。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监督就是关心、就是支持。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参与检察听证等活动210余人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监督或参与检察办案活动340余人次,依法依规公开案件信息2965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全市检察事业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对此,全市检察人员感念于心,并将转化为今后努力工作的不竭动力!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检察服务保障大局的贴合度、适配性不够,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还需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检还不够严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落实落细“六个工程”工作部署,牢牢把握“五高五区”建设工作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履职。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打造“167党建与业务融提品牌矩阵”,让党建品牌与检察业务更深融合。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积极促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优化“有呼即应,无事不扰”的护企机制,解决好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助力巴彦淖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围绕就业、食药、环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热点,依法妥善办好涉民生保障案件。关注劳动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权益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控告申诉首办责任、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用。
四是以更高质效强化监督主业。紧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做到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好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做强检察侦查,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沿着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思路,用好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革命”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是以更高标准夯实检察根基。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让“人才活水”竞相涌流。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落实严管厚爱,一体推进从严监督管理和激励担当作为,让检察队伍正气充盈。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基层院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各位代表,新征程已欣然开启。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在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新篇章上刻下更光辉的检察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