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巴彦淖尔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复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大力弘扬“总干”精神,进一步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院建设的总要求,积极开展“三个推进年”活动,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规范立院、争先创优,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明确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改革、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绿色发展。围绕市委把绿色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的决策部署,结合检察工作职能,依法打击破坏和危害绿色发展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草地资源等刑事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42人。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对市级和临河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12年、2013年办理的963起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逐案进行检查,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刑事案件线索19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线索23件,现已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4件5人。
(二)围绕改革部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批准逮捕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91人,其中,对涉案金额高达6.8亿元的于某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围绕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等刑事犯罪嫌疑人216人,提起公诉404人。围绕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投资规模大、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选择乌梁素海综合治理等9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积极与相关单位建立了本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行贿档案查询和廉洁准入机制,促进和规范行业治理。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立足我市实际,严肃查办国家政策性补贴领域等涉农涉牧各类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3人,占办案总人数27.6%,涉案金额109余万元。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为着力点,立案查处了涉及食品安全领域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
二、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坚决打好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公共安全隐患消除“三个攻坚战”,切实维护巴彦淖尔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谐稳定、安全稳定。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798人、起诉1546人。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成功公诉了王某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积极参与扫黄打非、使用“伪基站”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1人,起诉2人。
(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从宽处理,共依法不批准逮捕225人,不起诉166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和量刑建议等工作,依法化解社会不和谐问题。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涉检信访案件在今年全部息诉化解。畅通信访渠道,按照便民、利民要求,加强信访接待大厅建设,推行和改进检察长带头接访制度,全面开通“12309”举报电话,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线索476件,全部做到了及时分流转办。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认真履行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责,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开展了普法教育、普法宣传等活动,组织或参与了扶贫帮困、综治维稳、青少年维权、社区矫正、妇女维权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坚持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侦查办案机制,进一步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一)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全年共依法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0件118人,件数和人数分别同比上升30.4%和15.7%。其中,反贪部门立案查办各类贪污贿赂案件63件83人,立查大案37件47人、要案3人;反渎部门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7件35人,其中特大案件6件7人。办案中,反贪部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深入查办窝案串案,成功查办了巴彦淖尔市质监局特检局局长杜某某、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局长王某某受贿案。经自治区纪委移送,并经自治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交办,临河区检察院查办了原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白某某受贿上亿元的系列贿赂案。反渎部门按照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的要求,加强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共立案查办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执法、司法部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件18人,占查办总人数的52.9%。
(二)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在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中,加强与建设项目负责单位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召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座谈会,成立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部署工作任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全。以“五进”活动为载体,先后到发改委等9个单位开展了预防专题讲座,深入到汇丰社区等场所开展法制宣传25次,各基层院开展法治宣传271次。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33次,涉及被查询单位7511家、被查询人数8678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和运用,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次。积极推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市院与临河区院、五原县院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130余个单位5000余人次进行了参观。
四、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解决了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一)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侦监部门严格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 34件,办理监督撤案33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3件。组织开展了刑拘未报捕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等四个专项活动,发现立案监督线索32件41人,移送犯罪线索24件27人。公诉部门重点在多人、多次犯罪的案件上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共追诉漏罪14件,追诉漏犯30人。加强对诉讼程序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3份。加强刑事抗诉工作,提出、提请刑事抗诉案件18件23人。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量刑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规范职务犯罪量刑工作会议,防止和纠正职务犯罪案件轻刑化问题。此外,按照自治区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排查2009年至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不起诉、缓免刑案件248件368人,经自治区检察院复查,市检察院对其中4起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二)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针对看守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1件,已纠正161件。积极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工作和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发现临河区看守所羁押期限在三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有3人,依法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督促其纠正。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审查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0人,均被办案机关采纳。加强了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充分运用提请抗诉、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手段,监督纠正裁判不公案件,共提请抗诉11件,自治区检察院支持3件,其余正在审查;本级提出抗诉2件。部署开展了督促起诉专项活动,共发出检察建议82件,行政单位已经反馈51件。稳步推进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3件,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反馈并采纳45件。同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等申诉案件,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防止因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引起涉检涉诉信访事件发生。
五、推进重点工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关于“三个推进年”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安排了“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和规范化基层检察室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将各项重点工作明确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统筹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谋划准备,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坚持开门搞活动,共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106条。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列出“四风”问题清单,提出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帐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台帐,梳理汇总出的22个问题有20个已得到解决或见到成效,其余2个有待上级机关协调解决。进一步改变文风会风,简化接待工作,市院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5%。对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进行了严格清理。市院被市委第七督导组确定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标杆单位。按照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从2014年8月底开始,集中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扎实开展“过硬队伍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召开了党组工作形势分析会,努力提高班子研究、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配齐配强市院和基层院领导班子,从基层院提任一名副检察长到市院任党组成员、反贪局长,提任2名市院环节干部到基层院任检察长。组织开展了“创新亮点”评选工作,市院申报的《创新情报信息工作模式,破解自侦案件侦办难题》项目已进入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评选环节。组织开展了“学习标兵”评选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和提高学历教育,有8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7名干警获得了硕士学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筹备检察官文联成立工作,并创建了荣誉室、党团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实行市院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院制度,着力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统筹协调基层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积极推进涉密专网分级保护项目建设,完成了分级保护所有工作任务。对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高清视频会议室进行了建设和改造。全面推行和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政务、队伍、后勤管理信息系统融合。加强对检察专线网、涉密计算机的保密安全管理,确保涉密检察信息、文件安全流转。
(四)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评选活动,以示范院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研究制定了《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办案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等11项业务工作规章制度,为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推进各项执法规范和执法管理制度的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通过“上下互查”,及时发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严格制定并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深化检务公开改革,打造“阳光检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在高检院统一部署下,安装并运行了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陆续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68条,法律文书77篇,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条。全面加强“两微一端”建设,通过新媒体促进检务公开,全市检察机关共开通检察院官方微博 4个、微信3个、手机新闻客户端2个。积极筹建检务公开大厅,经严格的审批程序,市院购买650余平米的场地用于检务公开大厅建设,目前正在紧张装修中。
(六)积极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目前,七个基层院均建立了派驻检察室或巡回检察室。依托基层检察室,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派驻法院检察工作室,方便群众申诉,加强审判监督。
六、加强监督制约,确保严格公正行使检察权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切实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市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不断健全和完善联络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发放联络卡、寄送报刊杂志及相关材料等方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建议和意见,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交办事项。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关键环节的刚性监督。邀请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成果展和观摩检察业务竞赛,进一步拓宽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增进了解、加强互动的途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型媒体全面宣传检察工作,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市院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严格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询问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证人和搜查扣押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和在重点执法部门建立执法档案制度。继续加强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案件流程、案件质量的全程监控。全面开展了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编制了“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强化了检务督察工作,严肃查处了1名检察干警违纪案件。
一年来,通过不断的努力,我市检察机关队伍的精神面貌有了全新改观,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以及检察形象有了新的提升,先后有7个集体22人次获得了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关心和支持,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经验和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工作理念、执法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服务大局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基层院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区检察工作力度不够大,执法水平、办案质量、工作效率不够高。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仍然不高,高层次人才和业务骨干缺乏,蒙汉语兼通的“双语”人才、技术人才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从优待检的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四是干警的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和精神状态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仍然不相适应,“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现象仍然不能杜绝。五是规范化建设水平、信息化应用水平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不断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关键的一年,面对新的要求和任务,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总干”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坚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以促进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继续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总要求,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设,秉持规范立院、严谨务实、创先争优的工作精神,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工作思路,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第一,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水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推行“三一四全”工作法,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好地推动绿色发展。紧紧围绕法治巴彦淖尔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推进涉及检察机关关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第二,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切实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进一步加强对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在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上下功夫。重视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重点工程建设、重要惠民政策落实进行专项预防。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注重依法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自身的规范执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成果,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和政治纪律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班子研究、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持续推进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和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作为常态工作扎实推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第四,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落实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切实担负起检察改革的主体责任,在推进深化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要取得新进展。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改革意见和方案,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稳步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实行自治区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任务,争取早见成效。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部署,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大力弘扬“总干”精神,团结一心,开拓奋进,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巴彦淖尔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