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巴彦淖尔市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持续开展好“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8月2日,杭锦后旗林草局与公安局、执法局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监督。
在联合行动过程中发现位于杭锦后旗乌兰布和沙漠禁牧区内,有牧民在该禁牧区违规放牧,草原植被破坏严重,可能导致草原退化、草原生态恶化,损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立即对违法行为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固定了相关证据,检察人员对执法全过程以及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进行现场监督。
8月4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对在禁牧区放牧行为作出处置,并开展草畜平衡和禁牧宣传教育,增强依法保护草原意识。
下一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推动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找准履职切入点,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