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深入开展草原林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生态建设,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一是依托《乌拉特后旗“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制度(试行)》,确立了联席会议、联合部署专项活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保障、联合督办等协作机制。会同旗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开展林草专项巡查工作,对境内的灌木林地巡查2次,对前山西补隆林场林地巡查1次。
二是积极探索推动形成劳役补偿、替代修复等多种修复模式。与旗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共同协作筹建了公益诉讼执法林基地,该处为乌拉特后旗第一处公益诉讼执法林基地。公益诉讼执法林基地的建设使用,有利于案件当事人以异地集中补植补种方式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也为行政机关提供了可供复制的经验,形成保护山林合力,目前已实现补植补种30余亩林木,生态检察治理效能逐渐显现。
三是强化草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就野生动物致害补偿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对狼害造成公益受损、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交换意见,会同行政机关共同做好野生动物致害的调查、核实、认定补偿工作,切实缓解野生动物保护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矛盾,推动“人兽冲突”防范化解,着力解决破坏草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