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2022年第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研讨交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云志宏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四级高级警长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会并发言。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更加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要注重学用贯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各部门要结合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及我院今年制定的“提质增效勇创一流”工作目标要求,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坚定不移践行法治为民的宗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体推进“三不腐”,驰而不息强作风,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