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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鸿雁未检“两法”礼包来袭!
时间:2021-07-09  作者:  新闻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习近平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鸿雁未检积极开展“两法”宣讲活动。旨在通过开展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各相关主体责任,进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7月8日上午,鸿雁未检检察官走进临河区汇丰学校,为在场的300余名教育系统、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场 

  活动中,鸿雁未检检察官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详细解读。检察官告诉大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变化: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章、条文规章更加明确和细致。   

  同时,检察官还告诉大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框架,即未成年人保护的“四梁八柱”。“四梁”即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包括:统筹协调机制,共同责任、各负其责机制,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统计调查分析研究机制。“八柱”即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什么?包括: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障制度、未成年人受教育保障制度、未成年人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制度、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制度、未成年人福利保障制度、全面综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报告制度。 

  通过讲解,参会人员深刻感受到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坚固的保护屏障,也让他们懂得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保护和帮助未成年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场 

  “2012年,广西小学六年级不满13岁的少女,因为嫉妒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将其杀害并肢解……”宣讲员通过统计数据和新闻报道告诉大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具有现实必要性的。宣讲员以2019年大连13岁男孩强奸未遂、7刀砍死10岁女孩并抛尸的新闻为切入点,重点讲解了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通过讲解,大家明白了在任何环节要放弃一个“坏孩子”都是非常容易的,可是要把他从犯罪的泥淖里拉出来,却需要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努力。 

  一国未成年人保护状况如何,标志着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现代化进程。关注未成年人利益,是当代各国政府和民间的共识,因为今日之儿童,即为明日之栋梁。将儿童视为权利主体予以保护,尊重儿童意愿,无论是国家、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有义务为儿童提供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保护措施,希望全社会都用发展的眼光在当下给予其特殊关照,施以“最重大和最核心”的考虑,努力为其创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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