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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办理扫黑除恶案件
时间:2018-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1099期」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办理扫黑除恶案件

近日,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张复弛检察长办理了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受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审查逮捕案件。经审查,2018年12月3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犯罪嫌疑人菅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下各政法机关乃至全民参与的一项重要斗争。打赢这场战争,须切实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不仅要铲除影响社会安定的黑恶“毒瘤”,更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黑后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高检院部署要求,切实将中央要求落到实处,把检察长带头办案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深入一线,身先士卒,发挥院领导带头引领作用。截止目前,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共19件, 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6件, 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深入进行。

市院侦监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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