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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27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公正行使检察权,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稳定统一,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及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地方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对徇私枉法等14个罪名的侦查权。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官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可分别就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属于1个独立预算单位。下设一个事业编制机构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该事务服务中心经费在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经费中编制,不独立编制预决算。

(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部室局。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政法编制83人,实有74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0人,抚恤人员3人。

(二)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中心(不独立编制预算,经费预算包含在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内)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院收入为3417.69万元,支出为3459.78万元。我部门年初财政厅安排经费预算为3128.4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359.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3315.2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62.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厅追加我院行政人员工资经费15万元,追加我市两级院33万元司法救助资金,追加我院5万元防疫专项资金,5月份依照我院申请,拨付国家赔偿经费17.4万元,根据2.0云桌面建设需求,年底追加我院信息化建设资金21.6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580.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417.6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2.56万元;支出总计3,580.2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4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47.58万元,下降24.30%;支出总计减少1,147.58万元,、下降24.3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财政厅追加我院2014-2018年底行政人员养老保险费用共计548.83万元,20195月份追加我院信息化建设费用500万元用于建设公益诉讼软件信息平台,而本年未有同类事项发生;二是按照财政厅要求,我院在不折不扣过紧日子上下功夫,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继续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确保只减不增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41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5.25万元,占97.00%;其他收入102.44万元,占3.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45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69万元,占44.00%;项目支出1,938.09万元,占56.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77.8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2.56万元;支出总计3,477.8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8.4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121.98万元,下降24.40%;支出减少1,121.98万元,下降24.40%。一是2019年财政厅追加我院2014-2018年底行政人员养老保险费用共计548.83万元,20195月份追加我院信息化建设费用500万元用于建设公益诉讼软件信息平台,而本年未有同类事项发生;二是按照财政厅要求,我院在不折不扣过紧日子上下功夫,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继续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确保只减不增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59万元,占42.30%;项目支出1,936.73万元,占57.7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2.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减少674.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厅追加我院2014-2018年底行政人员养老保险费用共计548.83万元,2020年无同类事项,2020年有部分领导干部退休,人员经费有所降低;公用经费21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较上年减少27.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降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6.20万元,支出决算为53.06万元,完成预算的3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5.20万元,支出决算为52.02万元,完成预算的38.5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8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19年度安排我院一人出国培训,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计划于2020年的出国培训取消,故因公出国费用未支付,与年初预算有差异;二是受疫情情况影响,我院外出差旅及公务接待相应较2019年有所减少,故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降低;三是根据财政厅要求,我院继续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确保只减不增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3.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02万元,占98.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2.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02万元,用于我院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的维修保养、燃油及保险费用等,车均运维费3.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1.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差旅外出大大减少,工作方式有所改变,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外出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用大大减少;二是我院2020年进行部分车辆报废,车辆数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降低,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04万元,接待50批次,共接待3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来自上级院及其他省市、盟市及各旗县区院的办案人员及公务出差人员;二是用于公开听证案件听证员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4.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受疫情情况影响,我院的公务接待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对无公函等不符合接待要求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因此没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93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6.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等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已达到预期效果,基本完成2020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33.86万元,执行数为103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的数量指标按照我院全年受理的案件数为指标标准,总的案件受理数要大于320件。2020年我院受理案件477件,审结率达到92%以上,办案时间效率较高,人均办案支出小于3.6万元,全年审结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产生的社会效益高于90%,公益诉讼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线索受理数24件,案件受理数量增长数大于20,人民群众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基本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办案业务费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案件众多,平均案件成本计算只能粗略估算;有些案件程序较多,案件审结周期较长;办案业务费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使用效率,做好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29.8万元,执行数为6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购入云桌面2.0等设备大于5。涉及大型支出全部采用政府采购手续,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超过90%验收均合格,装备安装及交货都按照合同要求在期限内完成,能按期交货和竣工。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大于30%。采用信息化及优质装备,大大节约案件办理成本,办案成本节约率15%。基本实现信息化覆盖。装备使用过程中注重保护,使用年限超过6年。可循环使用50%。干警满意度达到96%以上,服务社会群众的设备也得到公众的好评,满意度90%。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2020年建设检察机关云桌面2.0系统项目,我院业务装备经费存在缺口,装备经费不足以保障项目建设。下一步改进措施:切实做好预算,及时申请资金解决经费缺口问题。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60.99万元,完成预算的8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已完成了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的经费保障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聘用制书记员人员存在不稳定性,部分书记员有调离或者辞职的情形,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会有差距,在工作过程中,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做好预算工作,做好精细化管理,做好书记员管理工作及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4.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12.07万元,执行数为112.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于结转资金都用于我院办案支出,故该项目绩效与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基本一致,评价口径也趋于一致。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的数量指标按照我院全年受理的案件数为指标标准,总的案件受理数要大于320件。2020年我院受理案件477件,审结率达到92%以上,办案时间效率较高,人均办案支出小于3.6万元,全年审结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产生的社会效益高于90%,公益诉讼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线索受理数24件,案件受理数量增长数大于20,人民群众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基本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办案业务费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使用效率,做好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董建英  0478-8916616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33.86

1033.86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33.86

1033.86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

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量

10

≥320

477

10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0

≥80%

72%

8

 

时效指标

办案时间效率

10

高中低

10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0

3.6万元

3万元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10

200万元

≥200万元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10

≥90%

95%

10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数量

10

≥6

15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逐年增长量

10

≥20

2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办案的满意度

10

≥90%

95%

10

 

总分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董建英  0478-8916616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29.8

629.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29.8

629.8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

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装备购买数量

10

≥100台(套)

150台(套)

10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10

≥80%

90%

10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0

≥98%

100%

10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10

≥30%

30%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案成本节约率

10

200万元

≥200万元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信息化覆盖率

10

≥80%

85%

10

 

生态效益指标

装备使用年限

10

≥6

6年以上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装备可循环使用率

10

≥30%

2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及群众满意度

10

≥90%

95%

10

 

总分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董建英  0478-8916616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0

160.99

10

89%

6

其中:财政拨款

180

160.99

-

89%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

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工作完成数量

10

≥98

200

10

 

质量指标

工作完成质量

10

≥95%

90%

10

 

时效指标

平均工作时长

10

8小时

7小时

9

 

成本指标

平均工作成本

10

780

780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10

20万元

≥20万元

10

 

社会效益指标

工作产生的社会效益

10

≥90%

9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工作产生的环境效益

10

≥90%

9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逐年增长量

10

≥20

2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办案的满意度

10

≥96%

96%

10

 

总分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董建英  0478-8916616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2.07

112.0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12.07

112.07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

总体目标已完成,充分保障办案所需经费,提高办案效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已达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量

10

≥320

 

10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0

≥80%

 

10

 

时效指标

办案时间效率

10

高中低

10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0

3.6万元

3万元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10

200万元

≥200万元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10

≥90%

95%

10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数量

10

≥6

15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逐年增长量

10

≥20

2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办案的满意度

10

≥90%

95%

10

 

总分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73万元,比2019年减少27.61万元,降低11.50%。主要原因是:我院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9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4万元,比2019年增加21.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购置部分办公办案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8.70万元,比2019年增加718.7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要求,我院进行云桌面2.0系统建设,两级院云桌面2.0项目建设的政府采购手续均在市院进行统一办理,故2020年采购工程增加71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00万元,比2019年增加159.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服务没三年需要进行一次采购手续并备案,2020年我院物业管理服务进行了政府采购手续,采购金额为1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应急机要通信;执法执勤用车5,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外出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主要用于:专业办案侦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主要是多媒体演播系统及监控系统、数字化审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案件质量评估系统等,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入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办案侦查指挥平台、侦测系统、办案侦查指挥平台,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入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检察院类款项(支出功能分类)反映支出按照职能进行分类。

2040401行政运行:满足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支出分类;20404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满足有关检察日常业务开展支出分类。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悦    联系电话:0478-89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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