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市院计财科等3个集体和王介屏等5名个人予以记功的决定
巴检党组发〔2018〕7号
2017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加强司法办案工作,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全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巴彦淖尔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强化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工作能力优异、专业知识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他们有的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受到上级院和市委的表彰奖励;有的对工作精益求精,不仅把自己锤炼成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业务骨干,在各类业务竞赛中脱颖而出,受到自治区院的表彰;有的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精细化管理为载体,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本院、本部门工作,充分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丰硕成果,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力带动了全市检察队伍素质能力的提升。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表彰:
一、集体三等功
市院计财科、市院案管办、市院法警支队
二、个人三等功
王介屏、王云翔、董建英、蒋正雄、张轩宇
希望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全市检察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牢记使命,继续努力工作,争取取得更大成绩,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跨越发展,为巴彦淖尔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巴彦淳尔市人民检察院
党 组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