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复弛受邀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张某、孟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庆跃主持会议。张复弛检察长代表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情况发表了意见。
会后,张复弛检察长作了发言。他指出,检察长列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权与检察权沟通的桥梁。有利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有利于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是共赢的举措。今后,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我们“两院”的审委办、检委办要加强经常性沟通,明确日常联络机构人员,建立联系机制,逐步形成检法双向互动模式,细化工作措施,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市院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