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八号检察建议”以来,巴彦淖尔市重罪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认真谋划推进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其他检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落实、一体问效。
一、特色亮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 迅速组织,积极谋划推动落实。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积极推进,主动作为,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要求,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通知》精神,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以切实履职担当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 多方座谈,形成监管合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工作部署,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联动,推动形成安全生产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工作合力,巴彦淖尔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安委办成员单位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参会单位分别交流了各自在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研判我市各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研究“八号检察建议”落实举措,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水平提升。
三 敲响安全“警示钟”,普法宣讲监督检查齐头并行。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深入当地顺丰邮件处理中心进行实地走访检查,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同时认真听取企业反映的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和对监管执法的意见,以及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司法需求,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警戒线”。
二、特色亮点工作具体举措
一 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能动履职。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方式,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二 完善危害安全生产领域企业合规性审查把关机制。
针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危害安全生产类刑事案件中的涉案企业,要求基层院及时开展合规性审查并向市院报送。依法追究重大责任事故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坚决监督纠正以罚代刑、以赔代罚等情形,进一步形成安全监管、监督合力,全力护航企业平稳有序发展。
三 能动履职促进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反向检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支持促进应急管理执法,依法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基层一线应急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司法能力和效果。
四 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充分利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宣传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提升检察建议的影响力和知晓度。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送法上门。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安全管理合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