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人生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却各有不同。面对从小失去父亲的悲痛,面对继父无情的施虐,面对家庭生活的贫困,十二岁的小雪刚刚开始的人生,就如同漫长的寒冬,看不到春暖的希望。就在这刺骨的寒风里,绝望的境遇下,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用司法的公正,执法的严格,守护的温暖,救助的精准,融化了小雪人生中冰封的寒冬,让她重燃起生活的火焰。
一份关注,一份守护,市院未检办与控申科联动聚力让每朵梦想都开花。
2018年12月10日,市院副检察长刘治中,亲自将拨付的30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至小雪(化名)手中,并贴心的为小雪送上一份生日礼物,鼓励她努力学习,积极面对未来的生活。小雪和她的母亲,面对热心的检察官,激动地流下滚烫的热泪,颤抖着将写着“司法救助、情系百姓”的锦旗递到刘治中副检察长手中,感谢市检察院给予的温暖和帮助。
2018年8月30日,市检察院未检办受理了首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公诉案件,发现案件被害人小雪长期被其继父虐待,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严重的伤害。
通过走访、交谈,检察官得知,虽然现在虐待小雪的“罪魁祸首”已经被羁押,但是小雪一家人也因此失去了经济来源而使生活陷入困顿,为了让小雪能够更好的走出过去的阴影,迎接新的生活,未检办迅速将小雪作为司法救助对象的线索移送了本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在接到该案时十分重视,案件承办人严格审核各项证明材料,经过反复认真的研究讨论,认为樊某某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二条、第七条第(七)项中规定的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属于检察机关予以司法救助的情形,决定对申请人樊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叁万元(30000元)。
这次司法救助,是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双向联系,建立司法救助快速通道,实现了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的转变。未检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条件对象,主动与控申部门对接,由控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梳理上报,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迅速开展救助,及时解决未成年被害人面临的生活困难,有力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像漆黑的夜幕,只要双眼不放弃对天空的热爱,总能看到灿烂的星光,而面对凄苦的境遇,只要不放弃前行的希望,也总会收获幸运的转机。寒夜漫漫,总有一群人在默默地守护着那些悲伤流泪的心灵,这些检察官们,不仅仅用严厉的法律制裁着那些侵犯他人权益、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者,更让法律变得有了温度,温暖着这个冬日里一颗颗受伤的心,以脚下每一步的坚韧,为身陷困境的人们铺平了一条通往幸福的路。
市院控申科、未检办供稿